芜湖市设立“犬类收容所”

新安晚报 2019-05-05 10:54 大字

2018年10月16日,《芜湖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称,芜湖市的限养区内,每户居民只允许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圈养。养犬实行年审制度,养犬登记证每年年审一次。

该市《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设立了“犬类收容所”。犬类收容所负责收容、处理流浪犬、走失犬、养犬人自愿送交的犬只、限制养犬管理部门暂扣及没收的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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