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坏了几个月一直没人修 用不用公共维修基金 业主物业各执一词

大江晚报 2019-04-10 14:30 大字

芜湖的高层住宅小区,每个单元一般都会配备两台电梯,因为高层的住户总数比较多,一台电梯几乎不能满足业主需求。但是张家山领秀城26号楼的一台电梯坏了好几个月了,到现在都没有人前来维修。物业不愿意承担维修费用,部分业主也不愿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高峰期的时候,业主等个电梯,往往需要十来分钟。

投诉:电梯坏了一直没人修

“这栋楼的一台电梯已经坏了两三个月了,每天只有一台电梯在用,非常不方便。”日前,家住张家山领秀城26号楼的于女士向记者反映称:“我们这栋楼一共32层,有170多个住户,就一台电梯,碰到高峰期,等个电梯都要十几分钟。”于女士说,本来住户就多,有时候好不容易等到电梯了,可能还挤不进去。“这栋楼还有一些培训班,老年人也多,如果这台电梯长期超负荷也坏了,估计只能爬楼了。”

“电梯坏了以后,我们向物业反映,物业说这个维修费用他们不能承担。”于女士表示,物业不愿意出钱,就让业主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是也有业主认为应该物业维修,不能随意动用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大家僵持不下,所以电梯拖到现在都没有修。”于女士希望能有部门管一管,早日解决小区的这个问题。

业主:动用公共维修基金要谨慎

4月8日18点左右,记者来到张家山领秀城26号楼,进入该单元楼后,已经有十几位市民在等待乘坐电梯,还有好几个学生。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她住进这个小区的时间并不长,让她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她不愿意。“我们交了物业费,为什么物业不能拿钱修呢?”最让这位业主无法接受的是:“之前,物业和我们说这台电梯维修需要6万多块钱,我们觉得费用不合理,后来,物业又说重新核实过,维修费用要2万多块钱。”这位业主认为,前后报价差了4万多,她认为其中有猫腻。

在等候电梯的时候,另一位业主说:“其实电梯坏了,受影响的还是我们这些住户,可是前后报价差太多,我们很难接受。公共维修基金只有那么多,使用完了以后,小区的公共设施坏了,还是要业主自己掏钱。”这位业主认为,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谨慎一点。“我们希望相关部门或者社区牵头,寻找靠谱的维修公司,从而给出合理的报价。”

在26号楼等候电梯的时候,记者看到有几名物业工作人员,拿着一张表格,挨个询问等电梯的业主,“你是业主吗?”并对电梯存在的情况进行告知,然后咨询业主是否同意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如果同意,则在表格上签字,但是签字的并不多。

物业:维修费用高必须动用

“张家山领秀城目前有3台电梯出现了质量问题,分别在8号楼、16号楼和26号楼。”张家山领秀城物业公司主管邢健介绍,小区交付,电梯使用已经四五年了。“根据规定,电梯的质保期限最多是18个月,因此,现在电梯坏了,维保单位是不承担维修费用的。”邢健表示,因此维修产生的费用,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电梯维修的费用很高,物业公司不可能自掏腰包,而且小区电梯那么多,以后如果每次损坏,都要物业公司掏钱,那么物业公司也无法生存。根据相关规定,电梯坏了,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我们不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业主不愿意。我们只能负责劝导。”

“电梯坏了以后,物业公司也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前去协调此事。”邢健说,物业工作人员对这些单元楼的业主挨个进行解释,有些业主联系不上,就在电梯口等着或者电话告知。“这几天我们都在加班解决此事,目前16号楼业主已经同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是其他两栋楼的业主还是不愿意。”根据要求,需要每栋楼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拿26号楼来说,170多户业主,电梯维修费用在2万3千元左右,平均一户的费用也就100多元。”

“26号楼电梯的报价,都是电梯维保单位给的报价。”邢健透露,一开始物业查看后,给出的估价是6万多元。针对费用过高的问题,他们和电梯维保单位协商后,希望能修的就不更换零件,实在修理不好的才更换配件,“通过核实后,维保单位最后给出的报价是2万3千元,物业公司不可能从中谋利。”邢健表示,业主不同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物业公司也无法承担这么多钱的维修费用。“我们只能继续劝说,最终修不修,还是看业主愿不愿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律师: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有规定

安徽徽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介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具体看,专项维修资金可使用的范围是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和物业共用设施维修、改造两方面,(一)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工程,通常包括:1、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损坏,需要拆换、加固的;2、户外墙面因损坏需要重新进行防水或者保温层施工的;3、整幢楼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需要修缮的;4、整幢楼或者单元共用部位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等因破损需要整体修缮的;5、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工程。(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通常包括:1、物业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30%以上,需要整体修复的;2、整幢楼或者单元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老化、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3、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更新、改造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的;4、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5、二次供水及消防水泵等因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等因损坏,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7、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王刚律师表示,新安装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如超过保修期间,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则属于专项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但如果达不到上述标准,则不得动用专项维修基金,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则应由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主交存的物业服务费中支出。如果业主对于维修费用和维保单位有异议,在保修期后,具体的维保单位可以由业委会协议选定。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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