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余坤海 劳动合同的通知

芜湖日报 2019-03-20 01:00 大字

芜湖明远集团公司员工余坤海,男,身份证号452524198101285317,于2018年7月11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19年3月20日中止与余坤海的劳动合同履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我公司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特此通知

芜湖明远集团公司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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