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国土(开)挂告字[2019] 004号

芜湖日报 2019-03-07 01:18 大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注:1、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出让土地面积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4月10日,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9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暂时名)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4月10日(工作日),向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暂时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暂时名)将在2019年4月10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9年3月29日8:00至2019年4月12日16:00。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四)建设工期:详见宗地基本情况及控制指标要求,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建设工期内竣工。

(五)支付时限: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六十日内付清。

(六)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不按期缴清土地出让金或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同意没收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保证金的处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不计息)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各占建设工期保证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保证金3‰比例进行扣减,开工、竣工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将保留继续追缴的权利,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保证金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余部分(不计息)转作土地出让金。

(八) 竞得人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环保审批手续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9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暂时名)

联系电话:5849535联系人:阚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浦发行开支

账号:80030155260000181(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账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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