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国家损失近20亿 徽商集团原董事长许家贵获刑14年

新安晚报 2019-01-17 11:30 大字

本报讯昨天上午,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家贵(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许家贵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许家贵已退还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其他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至2014年10月,被告人许家贵利用其担任徽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资金担保、公司管理、项目合作、职务提任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3.47179万元,其中284万元至案发尚未取得。许家贵在担任徽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合计19亿8000万余元人民币。

芜湖中院认为,许家贵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许家贵受贿未遂284万元部分,可以从轻处罚;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协助办案机关追回部分赃款赃物,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许家贵犯滥用职权罪考虑其在多因一果的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同日,芜湖中院对徽商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张皓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皓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宣判后,审判长询问两被告人是否上诉,许家贵、张皓均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孙芮

新闻推荐

芜湖市部署年夜饭专项“体检”

本报讯(记者陈旻)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市民餐桌安全,强化“年夜饭”食品安全监管,市食药监近期部署开展“年夜饭”食品安全...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