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设路障 市民可向交警投诉
公共停车位被摆上石墩
本报讯一方面,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却是停车越来越难。即使这样,还有一些商家为了不给车主停车,在路面公共停车位上私设障碍物。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车主碰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投诉。
“白金湾二期北门文化路附近,有一排公共停车位,但是从广发银行过来,有一两个停车位却被商家私自用大石头占位,不给车主停车。”日前,市民周先生反映称,这个现象已经持续很久了,“白金湾附近本来停车就非常难,可是这两个停车位商家长期不给停车”。有一次周先生将车停好后,商家硬是让他把车开走了。“不把车开走,我担心车辆会被划伤。”周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管一管,将公共车位还给广大车主。“附近的一家商户甚至直接设置了道闸,不但不给私家车进入人行道停车,甚至将路面公共停车位作为商户入口,不给车主停车。”
接到周先生的投诉后,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周先生投诉的地点,看到白金湾二期北门附近的文化路上,的确设有一些公共停车位,除了停车位上停了车,附近的道路上也停了大量的私家车。但是在广发银行往东一点的位置,却有两个停车位没有停车。记者看到并非车主不愿意将车停在此处,而是这两个停车位上各摆放了两个圆形的石墩,剩下的空间根本不够停车。其中一个车位的南面,还设有一个车辆出入道闸。“只有去店里消费的客人,才可以通过道闸将车停在人行道上。摆放石墩,就是为了不影响去店里客人通行。”附近一位居民表示,他也曾经尝试在此停车,可是位置还没摆好,就给工作人员赶走了。“按道理说,无论人行道还是路面停车位,都是公共所有,商家应该不能变公为私的。”
对此,芜湖交警支队镜湖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这块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也没有安装相关的交通标志,因此交警没有执法权。但是现在镜湖区住建委把这条路上的道路标志标线已经完善到位,交警就可以执法。市区规划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允许任何商家和个人,以任何目的私自霸占,特别是通过摆放反光锥筒、非机动车等形式,霸占公共停车位资源。他还表示,对于个别商家和个人霸占公共停车位,阻挠市民停车的行为,市民可以向交警部门投诉。 记者 汤荣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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