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出台互联网单车发展实施意见 故意损坏盗窃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江晚报 2018-12-30 02:12 大字

近年来,共享单车可以说是非常热门的互联网和社会话题之一,各种颜色的共享单车也穿梭在江城的大街小巷。出门掏出手机扫码骑上共享单车,非常方便。但关于退押金不及时、“僵尸车”、乱停放等问题也不断爆出。近日,《芜湖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交通等相关部门希望以此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保障非机动车路权

据介绍,《意见》所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使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行车,通过分时租赁形式,为市民提供短距离出行和休闲、旅游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

据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市民骑共享单车出行,《意见》要求芜湖市完善慢行系统建设。根据芜湖市慢行系统规划,加快慢行系统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标准适宜、衔接成网,对具备条件的现状道路,划设非机动车道、设置隔离设施,为保障市民安全便利骑行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要求保障非机动车路权,城市道路建设应支持非机动车出行便利。依据专项规划,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要设置非机动车道,并设置与规范相符的机非隔离设施,提高非机动车通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增加非机动车通行空间,保障非机动车通行。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尽量减少占用非机动车道,保障良好通行条件。

针对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此次《意见》也要求优化停放点位设置。充分利用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公共空间,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新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居住区等应规划预留较为充足的非机动车停放区。鼓励共享使用各类自行车停放区,非公共区域可根据实际,由管理单位设置自行车停放点。

故意损坏盗窃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际使用中,经常会发现有人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盗窃事件也时有发生。此次,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理;依法查处故意损坏、盗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特点,督促指导经营企业调度车辆。

《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应在提供初次租赁服务前30日内,向市交通局提供企业商事主体信息、相关许可证、运营规范制度、符合规定的运维和管理人员、车辆生产企业的名称及地址等运营信息材料。对于《意见》出台前已运营的,应在《意见》出台后15日内提供上述材料。

市交通局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总量调控机制,调控总量由市交通局每年向社会公布。企业应当服从总量调控机制,根据市交通局的要求适时调整投放量及清理存量,并制定可核查的调整方案。市交通局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运维服务能力、技术手段、社会信用及评价、违规行为等因素,牵头制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组织对企业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企业投放的优先等级、相应的投放数量或核减数量,对考核不合格、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市交通局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据介绍,《意见》还明确规范了运营服务行为。对于用户关心的押金退还问题,相关部门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收取注册用户押金、消费预付金的,应当设立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企业应建立用户押金和消费预付金退还制度,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和注册用户申请,及时退还相应资金。企业由于自身经营或者其他原因需终止运营服务时,应当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清退押金和消费预付金,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处置等工作,并通过正式函件书面告知市交通局。

此外,对于收费、停放秩序等,《意见》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实现对用户身份实时可查、事后倒查,并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自行车服务。企业应当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鼓励企业为用户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并提示用户使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赔偿范围与理赔程序。

用户骑行发生伤害事故时,企业应协助并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企业应当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规范车辆投放和用户停车行为。应当做好车辆日常运营调度及维护,定期检测车辆,保障车辆完好,提高车辆故障维修、废弃或破损车辆处理反应速度。企业应当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有关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信息提供便利。企业应当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合法经营。企业应当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建立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记者 汤荣汛

新闻推荐

地下综合管廊、商合杭接线、站西广场 芜湖三大重点工程最新进展在这里

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长江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商合杭铁路芜湖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工程、芜湖火车站西广场工程是三个紧密...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