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赚1.6亿又见“股神”贪官 贵州原副省长王晓光案昨开庭今年第三名受审省部级“股神”
陈树隆周春雨
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一案。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罪追究王晓光的刑事责任。其中内幕交易部分,检方指王晓光直接或指使其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9亿余元,盈利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王晓光成为今年继陈树隆、周春雨之后第三个认罪悔罪的省部级“股神”贪官。
被控三宗罪
内幕交易炒股暴赚1.6亿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称,王晓光涉及三项罪名。
其一,受贿罪。检方指控称,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晓光先后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贵阳市乌当区委书记、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遵义市委副书记、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六盘水市委书记、中共遵义市委书记及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股权转让遗留问题、承揽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70.435万元。
通过上述检方的指控可以发现,王晓光从贵阳市乌当区区长到官至贵州省委常委,受贿历程接近20年,既包括为他人承揽工程、职务晋升而接受贿赂等官员受贿案中相对常见的事由,也包括帮人解决股权转让遗留问题等事由。
其二,贪污罪。检方指控称,1999年至2000年,王晓光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上的便利,虚构项目,违规获取15.11亩荒坡地的土地使用权预登记,后采取由政府下属单位先回购再出让给其他公司的手段,非法获取土地补偿款人民币500万元。
其三,内幕交易罪。检方指控称,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王晓光利用其职务便利、工作关系知悉或从他人处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9亿余元,盈利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
“股神”+“酒仙”
被列为“玩物丧志”典型
今年4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9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一份通报,宣布开除王晓光党籍和公职,通报还附上开除王晓光党籍和公职现场的视频。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11日的一篇《别因“沉迷”而“迷失”——“雅好”背后的贪贿轨迹》的文章中,指出了一些领导干部从玩物到丧志再到甘于被“围猎”,最后竟然以“好”为名公然索贿,“雅好”背后,画出的是一条贪贿的轨迹。在这篇文章中,王晓光被列为“玩物丧志”典型之一。
上述文章指,王晓光是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首个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也是在通报中被提到“玩物丧志”的一个典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王晓光党籍和公职现场,王晓光忏悔自己“理想信念不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另据《新京报》报道,王晓光爱喝酒,且只喝年份茅台。“他家的名酒堆积如山”,该报道称,王晓光做起了卖酒的无本生意。他自己负责“货源”,由家人进行销售。王晓光边收边卖,将巨额利益收入囊中。
(综合新华社、澎湃新闻、证券时报等报道)延伸阅读“股神”贪官的敛财之道——
“点一下鼠标就几千万”
在“股神”贪官王晓光一审之前,今年已经有两名被控内幕交易罪的省部级官员过堂。
今年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除了受贿、滥用职权内容之外,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3205.8285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031.1731万元。
在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中,陈树隆坦言:“我当时应该说有担忧,但是担忧不是太大,主要是觉得一些操作不会被发现。”
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专题片《巡视利剑》第三集《震慑常在》中表示,有人吹捧陈树隆为安徽的股神,陈树隆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货交易的专长,以及在金融行业积累的人脉资源,作案的特点十分明显。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然后给他选中的一些上市的公司或者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这样来获取暴利。媒体报道透露一个细节:刚到芜湖时,陈树隆曾赢得“不爱钱”的好名声。在芜湖的干部大会上,他发过狠话:“谁也不要琢磨给我送钱。我在资本市场,点一下鼠标就几千万。想要钱,就不来当这个官了。”今年10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一案。除了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之外,检方指控,作为股票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周春雨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买入金额人民币2.7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5亿余元。
不过,4.9亿元,王晓光这一累计成交金额,超过了周春雨和杨树隆“炒股”金额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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