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让座还是不让座? 让座是美德 不让是权利

大江晚报 2018-11-20 01:00 大字

不久前,芜湖公交车上发生了这样一幕,虽然公交车上有空座位,但是一位小学生并不愿意坐。问其原因,原来是因为之前他让座给一位同学的爷爷,可是同学的爷爷却直接将座位给了他的孙子,随后坐了另一位同学让的座位,从而让这位小学生对让座有了自己的思考,那就是不坐就不用让座。

11月12日,一名女大学生因为生理期不舒服,坐在公交车爱心座上,一位大妈怒骂逼其让座,还对其他乘客说“我也生理期过,我也站着。”这名女大学生事后表示,因为她当时在玩手机,就被认定没有不舒服,遭到了大妈的辱骂。

一位怀抱婴儿的母亲站了好几个站,周围却没有人让座,直到一位老人起身让座后,她才有了坐下来的机会,没想到,就在她刚准备坐下时,被车上另外一名老太抢了先,声称:“这是公交车,不是私家车,有位子我就要坐,我该坐!”

近一两年来,关于公交车上让座引发的冲突不断被报道,对这一话题的探讨也多了起来。

愿意让座的市民更多

公交车上究竟让不让座?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随机乘坐了几辆公交车,发现大多数市民在公交车上,还是愿意将座位让给一些有需要的人群。

11月16日上午7点30分,记者从镜湖小学站乘坐42路车,因为是上班高峰期,上车时,车上的空座位不多。到达第五人民医院时,车上已经没有空座位,此时有2位老人上车,坐在车前排的两位中年男士直接让座了。

11月19日上午8点不到,记者在大润发超市附近乘坐42路公交车,因为接近终点站,车上的乘客并不多,座位也比较空,一些年轻人主动避开了老弱病残孕专座。从超市采购完毕的老人在此站上车后,基本都靠近车前排坐,带着小孩的老人选择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在鸠兹广场站,一位老人带着孩子上车,此时虽然车后排还有座位,但是一位年轻人主动让了前排的座位给他们,自己走到了后排的座位。

在电讯大楼站,记者下车乘坐了23路公交车,此路公交车车厢比较长,记者上车时,车内比较空。到了凤凰美食街站时,车上的乘客渐渐多了起来。很多人上车,即使车上还有其他空座位,但不少乘客更喜欢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在绿影新村站上来一位孕妇,因为车后排还有空座,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的乘客并没有主动让座的。此时已经不是上下班高峰期,老弱病残孕专座上的乘客多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群,即使陆陆续续有老人上车,但是让座的并不多。到了泰苑小区站时,车上人已经比较多,此时一位老人上车,后座一位年轻人直接让出了自己的座位。

让座纠纷也有发生

记者从市公交集团了解到,在公交车上,因为让座问题,既有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发生矛盾,也有乘客与乘客之间发生过争吵。一般,公交车司机都会尽力去帮助协调和解决,但这还是要靠乘客自己礼让和互相尊重。

“芜湖的公交车上都设有爱心专座,这些主要是给老弱病残孕等群体使用的,但是在实际中,这些座位的确被很多普通市民使用。”市公交集团营运部副部长杨斌介绍,如果车上空位比较多,这些座位被占用,一般公交车驾驶员并不会制止。“如果公交车已经没有空位,一些老弱病残孕上车后,公交车驾驶员会主动播放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提醒,但是因为个人素质有差异,也有人占了爱心专座不让座的。”杨斌称,有时候司机会口头提醒,但是偶尔还会遭来乘客谩骂。“当然,也有一些老人或者孕妇,会主动要求乘客让座,碰到不愿意让座的,争吵就在所难免了。”在杨斌看来,让座与不让座问题,靠的还是大家的礼让和尊重,毕竟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其实大部分乘客都比较文明,能主动让座。”杨斌告诉记者,目前来看,高峰时段主动让座的情况少一些,不一定是不愿意让,有的人可能在玩手机或是车上人太多挡住视线没注意。“当然,给需要的人让座,还是我们提倡的。”

不让座不应鼓励但应允许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公交车上让座则是对美德的传承和发扬。但是在采访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乘客买票上车,坐到了座位,那么愿不愿意让座,就是他的权利了,当然老弱病残专座另行讨论。其次,不让座本身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益底线,虽然不应该鼓励,但必须允许发生。在大家看来,让座体现的是美德,是情分,并非义务。

“在我看来,在公交车上让座是一种自愿行为,而不能成为道德绑架。”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老师认为,大家都生活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每个人今天扮演着帮助人的角色,也许明天就是受助人的角色。所以,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把传统美德发扬光大,是无可厚非的。在他看来,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传统的道德评价标准也受到了挑战。“因此才有了年轻人是否应该给老年人让座的探讨,在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了老年人主动给年轻人让座。”张老师认为,让座本身无可厚非,如果老年人身强力壮,而年轻人真的需要座位,即便老人让座,也是一种社会美德。“但是不管价值取向如何多元化,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不会变,在让座的问题上,大家都应该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尽可能地遵守传统美德,老人不能认为让座是义务,年轻人也不能丢了传统。” 张老师同时也认为,不让座虽然不值得鼓励,但是也应该允许发生。

让座不能以强制方式实现

对于让座问题,安徽徽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领域和场合是由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的,但也有不少的领域和场合,并没有纳入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处于道德的范畴。《民法总则》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10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可见,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在法律层面,享有法律权利的人有权要求承担法律义务的人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拒绝履行可以请求国家机关强制履行,从而实现和保障自己的法律权利,这更多的是体现出权利人的自主意愿。而在道德层面,只有义务没有权利,道德义务是靠人的自觉来实现的,这并不是通过外在强制来实现。《民法总则》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可见,强制让座剥夺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其本身既违背法律原则,也背弃了基本道德。

主动让座,无疑是一种美德,应当大力提倡、积极促进和鼓励,但不能以任何强制方式实现,否则,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相反还会加剧社会不稳定。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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