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了“抚恤金” 市民烦恼欲送还

大江晚报 2018-10-18 01:00 大字

本报讯日前,市民王女士通过今日芜湖客户端向记者反映,老母亲糊里糊涂地多领了去世外公的抚恤金,想要退还又不知途径。“事情过去好几年了,但说起总觉得不能这样,不是你的钱,拿了不好,要还回去。”

王女士告诉记者,外公生前在芜湖市公交集团工作。他去世后,外婆一个人就靠着每月的抚恤金和子女的贴补生活。5年前,其外婆也过世了,她的母亲在不知情之下,依然领取了一段时间的抚恤金。“那笔钱每个月打到账上,大概多领了1、2千块钱吧。现在时隔几年,母亲也60多岁,对于具体的超领时间和数目记不确切,当时的存折也遗失了。就想求助媒体,问问该怎么办?”

记者咨询获知,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是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两者缺一不可。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

所以,王女士所说的多领钱款实际上并不能称为“抚恤金”,严格来说是单位给员工的安慰金或照顾家属的福利金。记者已经将情况反映给芜湖公交集团,对方表示将尽快联系王女士,根据其祖父母的姓名等资料查找相关情况,确定金额后进行处理。同时,他们也感谢王女士这份归还的心意。

记者 程茜

新闻推荐

新闻追踪“跨省倾倒污泥”12名被告人获刑

本报讯10月15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闯等12人污染环境案及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公开宣判...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