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陪餐”虽好,不如“终身禁入”

齐鲁晚报 2018-09-26 07:02 大字

芜湖幼儿园食品安全事件已进入尾声。那两所给孩子们吃霉大米、臭鸡腿的幼儿园正在接受整改,当事园长也已被刑拘。当围观人群带着一丝“审丑疲劳”陆续散去的时候,仍不乏有人驻足发声。比如,有权威媒体特别指出了事后惩处的局限性,建议在幼儿园设立园长陪餐制——园长吃什么,孩子吃什么。

事后监管的局限性不言而喻。这些年来,幼儿园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随之而来的事后惩处也不可谓不及时而严厉,但是,同类事件的频繁出现足以说明,仅靠事后惩处无法达成理想的治理效果。对幼儿园食品安全而言,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两者缺一不可。鉴于食品安全对婴幼儿成长的特别意义,甚至可以说,事前监管比事后监管更为紧要——事后处罚再严厉,也改变不了既成的事实,何况,对婴幼儿而言,有些由此导致的伤害可能是无法逆转的。

乍看起来,园长陪餐制似乎是一条不错的建议。在芜湖幼儿园食品安全事件中,当事幼儿园之所以敢给孩子们吃霉大米、臭鸡腿,原因之一就是园长不跟孩子们吃一样的饭。有鉴于此,在幼儿园设立园长陪餐制,要求园长陪孩子们一起用餐,跟孩子们吃同样的饭,不失为监管前移的一种努力——通过用餐环节上的硬性“捆绑”督促幼儿园在食材选择与烹饪方面尽职尽责,不出大的问题。

不过,这种制度设计的价值恐怕更多只是理论上的。对压根儿不想“犯错”的幼儿园而言,园长陪餐有些“多余”;而对有意“作恶”的幼儿园而言,园长陪餐极易沦为走过场——就算园长天天陪孩子们一起用餐,除非对园长的行动进行全天候直播式监督,实在难以确保园长实际用餐跟孩子们是同样的。

在这个意义上,园长陪餐制不妨一试,但不宜期望太高。归根到底,幼儿园食品安全还是得在监管上下笨功夫。

在事前监管上,要强化主动性,切实做到监管的常态化与监管方式多样化。事发之后,芜湖有关部门的处置堪称高效,从取样检测到安排幼儿体检,从接管涉事幼儿园到刑拘当事幼儿园园长,从个案处置到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开展大检查,事后监管上的雷厉风行值得肯定。但是,就像以往的同类“个案”所反复显示的那样,这种监管是被动的,是对家长“翻墙监督”与投诉的一个“回应”。如果日常监管能不打折扣,如果常态化的监管能更充分地借助家长和现代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力量,事前监督的品质无疑要高得多。

与此同时,要明显强化事后监督力度。正如早有论者所指出的,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对严重违规者,不要只采用罚款、整改等实际约束力不大的手段,而应该尽快推出“终身禁入”制度,及时而坚决地取消“作恶”者的办园资格、从业职格。为此,也许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法、立法。但是,为了千万家庭的福祉,为了社会的未来,这不仅是值得的,更是必要的。相比而言,园长陪餐制简直“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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