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回公告

芜湖日报 2018-08-31 02:11 大字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本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芜湖市烟草专卖局

2018年8月31 日

新闻推荐

《反垄断法》宣传培训会举办

本报讯(记者汪潜)为纪念《反垄断法》颁布和实施十周年,提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社会知晓度,近日,市工商局召开《反垄...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