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内涉犬警情4251起 芜湖酝酿出台新的养犬管理办法
近年来,市民们遇到狗患严重的问题,都会打110报警,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芜湖涉犬警情4251起。不过,2008年版《芜湖市养犬管理办法》已经失效,目前芜湖正在酝酿出台新的养狗管理办法,市公安局正在研究起草初步方案。未来,芜湖人养狗、管狗将有法可依。
涉犬警情真不少
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芜湖市涉及犬类的警情共4251起,大部分都是因养狗影响环境卫生、干扰他人休息及惊吓到他人而引起的纠纷,其中刑事案件76起,行政案件183起。
近年来,一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议案和建议,今年市政协会议上就有三份关于规范养犬的提案。此前,民盟芜湖市委副主委、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在《关于规范城市犬只管理的建议》中就表示,目前芜湖市的狗患已经相当严重,一些大型犬、烈性犬不仅在小区如入无人之境,甚至在鸠兹广场、步行街也能经常看到,给路人带来不小的心理压力,每年被宠物狗咬伤的市民也是不计其数;此外,犬只的吠叫也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排泄物不但将一些漂亮小区的路面弄得肮脏不堪,也将干净整洁的城市弄得面目全非。
养狗到底该由谁来管
治安支队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所有涉及到养狗的问题,老百姓都是打110报警,公安出警处置,涉及构成行政、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都及时予以了查处,但很多问题公安也无法解决,尤其是涉及犬只收容与处理方面,由于芜湖市没有建立犬只收容场所,导致经常有犬只无法安置处理的状况出现,基层派出所束手无策。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基本没有开展工作。
据悉,2008年旧的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饲养犬类的审批,对违规养犬行为的处理,捕杀狂犬,捕捉遗弃犬,以及由养犬引起的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处置工作。市容部门负责对在公共场所违规售犬和犬只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农业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等疫苗的供应,犬只的防疫、检疫、犬只免疫证明的核发,犬类疫情的监测,以及开办犬的销售点、诊疗所的审批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犬伤病人的诊治以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销售犬只及其他与犬有关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所辖区域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养犬管理有关工作。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业主会议,就本住宅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芜湖酝酿出台新的养狗规定
目前,芜湖市暂时没有养犬方面的法规,2008年出台的《芜湖市养犬管理办法》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已于2013年失效,另外1987年出台的《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也于2017年底宣布作废,暂无新的相关规定。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第40条对养犬进行了一些规定,如城市管理范围内允许饲养小型犬,限制饲养中型犬、大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养犬人应当履行给狗免疫、拴绳、清理粪便等一系列义务,但规定得较少。
据悉,市公安局正在酝酿准备向市政府报告,建议由政府牵头制定出台相关养狗法规。另据记者了解,市法制办已经通知市公安局,着手相关准备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桑宝庆,特意把济南、青岛、西安、淮北等地的养犬条例、养犬办法,交给治安支队人员进行研究参考。
未来,新的养犬管理规定,是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现,还是市人大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出现,尚不得而知。但新的养狗管理规定,或将对城市养狗严加监管,如对疫苗注射、养狗人的义务、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流浪狗的处理等进行详细规定,或许还将给每只狗佩戴芯片式的“电子身份证”。
记者 马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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