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食品安全实施党政同责
本报讯记者15日在市食药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芜湖市日前出台《芜湖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更加有力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以及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共同承担职责与责任。强调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
《实施办法》还明确指出了党委的领导责任和政府的行政责任。党委的领导责任包括领导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高度重视监管队伍建设,凝聚治理合力,强化监督问责。政府的行政责任包括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
《实施办法》的出台将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记者 李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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