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成用异烟肼毒狗

大江晚报 2018-08-17 01:07 大字

8月16日,大江晚报《用异烟肼毒狗?这种做法不可取》一文,引起很多市民尤其是养狗市民的关注,大家对此议论纷纷,有人明确表示反对这种行为,还有的表示不赞成、不提倡、不反对。

市民宋先生:虽然标题中写明了“不可取”,但报道内容却明确写出了其多么的与人无害、又多么能伤害宠物,而且多么可以规避法律责任,甚至给出了购买途径,这简直有教唆的嫌疑。

市民潘辰瑶:异烟肼本身是好东西,对人体治疗某些疾病有益,但迫于如今新城市病之一的狗患猖獗,一些人在没有看到其他更有效治理狗患效果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下下策。晚报也在提醒大家此方法不可取,实施者会触犯法律底线。一方面方法上没有更好良策,一方面狗患无穷,干瞪眼吗?破局还需以职能部门为主导,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从制度保障、防范措施、教育培训、疾控防疫等多维度入手,彻底改变局面,以使一些百姓投放异烟肼这一不得已的方法戛然而止。

网友stone:我看过这样的一个帖子,那个人他说把异烟肼药裹上粪便,然后投放异烟肼的位置,再做一个警告牌。裹粪便是为了防止小孩子,警示牌是提醒那些拴绳子的狗。

赵钢华:于路上投放“异烟肼”毒狗,给人有一棍子打一船人的感觉,试问你投放异烟肼毒狗,是否就确定专毒杀疯狂咬人的狗或疯狗?你能确保平时安分守己的狗或温驯可爱的宠物狗不致遭毒杀的命运?所以,我认为这种走向极端化且残虐的毒狗方式当被明令禁止。无论从人道主义讲,还是社会文明安全而论,动用异烟肼毒狗行径都应受到遣责,且有关部门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杜绝。

网友左轮:不赞成,不提倡,不反对。不赞成、不提倡是因为这种行为不好,不反对是因为如果不是存在即是真理,谁愿意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所以急切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

市民朋友,您认为该如何治理芜湖狗患?公安、城管、农委、工商等部门各应肩负什么样的责任?在治理狗患方面您有何好的具体建议?欢迎您致电3838110,或者您也可以通过手机QQ扫一扫文末的二维码等方式,加入QQ群“依法文明养犬大家谈”(群号:816733949),谈谈您的看法。

记者 马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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