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专题:二手房买卖之二

芜湖日报 2018-08-15 01:04 大字

购买或出售二手房办理登记之前,买卖双方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1)《存量房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可通过中介机构达成买卖意向,由中介机构免费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买卖意向的,可前往芜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代为免费网签。

(2)二手房资金监管或免监管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后,买卖双方为保障交易安全可优先选择交易资金监管,市惠居住房有限公司因买卖双方申请,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开通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账户。交易完成后,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卖方收取买方款。买卖双方也可选择交易资金免监管。

(3)税费缴纳 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后,可优先选择登录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缴纳所涉二手房税费,也可选择到市税务局税费征收办公场所排队办理。

(4)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选择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审核,贷款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买卖双方和银行可同时向登记机构提起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申请,登记机构一并受理,分别登记。

(5)登记材料准备齐全,买卖双方共同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双方当事人不能到场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提交委托书(处分不动产的,需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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