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遗失 如何办理过户和免税

大江晚报 2018-05-18 01:06 大字

1、咨询内容:83岁高龄老母亲因房屋拆迁买了二手房,在与卖方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时,发现原拆迁协议遗失,不能办理过户和免税。请问有原拆迁协议的拍照照片可以办理吗?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咨询内容:鸠江区这边银湖小区、金湾小区等拆迁安置小区都接到通知可以办理房产证,凤鸣湖小区作为一个老小区,也是拆迁安置房为什么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不动产登记依申请而启动,经受理、审核、记载登记簿程序完成。拆迁安置权利人安置不动产,属于不动产转移登记。拆迁安置权利人申请拆迁安置不动产转移登记前,应由建设单位在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待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初始登记后,拆迁安置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才能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 李婷维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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