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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业处下发通知 物业管理区域“禁放”

大江晚报 2018-01-13 01:0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11日获悉,为深入贯彻《2018年芜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居民能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市住建委物业处积极开展禁放工作,向各区物业办、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通知,要求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列入物业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加强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业主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仍坚持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三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大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和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小区出入口张贴禁放警示牌,小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利用小区宣传栏张贴标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良好氛围。

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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