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担责三成134名业主担责七成受害人家属共获赔偿50余万元
[摘要]受害人家属共获赔偿50余万元
芜湖一男子被高空坠落的红砖砸中头部,当场死亡,由于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属将紧邻案发地的居民楼上96户业主全部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本报2017年7月26日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此案已一审宣判,判决81户业主(担责70%)与小区物业公司(担责30%)共同承担受害人家属赔偿款共计508671元。
案情
高空坠物伤人命楼上96户成被告
2016年10月4日11时左右,66岁的芜湖男子卜某某骑电动车路过事发小区28栋1单元时,被一块高空坠落的红砖砸中头部当场死亡,后公安机关经过数月调查,始终没有找到肇事者。
2017年3月,死者家属向芜湖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紧邻事发地的小区28栋1单元上除一楼外的所有业主以及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一起告上法庭。当年7月25日上午,此案在镜湖区法院开庭。经法院核实,该案共有176名被告,包括96户174名业主和物业、开发商2个单位。
物业和81户业主共同赔偿50余万
2017年12月29日9时30分,该案在镜湖区法院公开宣判。开庭前记者在现场看到,多数被告业主没有来到法庭,一位前来听庭的业主称,此前被告们曾想凑钱请个律师来打官司,后因价格高作罢,“我们也讨厌高空坠物,但是如果让我们来为别人的错误承担责任,我们也不能接受。”
开庭后,审判长宣读了判决书,首先法院经调查认为:28栋1号楼上有6处公共区域存在类似致死红砖且为长期存在,同时有住户反映该楼门禁长期不关闭,因此认定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物业管理义务,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比例酌定为30%。
96户业主中,有46户业主提交证据证明其不可能是肇事者,但法院认定仅有15户业主的证据确实充分,可排除实施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因此法院判决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81户134名业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该楼有几户虽已卖出但产权人仍是开发商,但法院认为开发商无责任由购买人承担。最终法院认定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508671元,物业公司承担赔偿152601余元,81户业主各自承担赔偿4395余元。原告被告均没有当庭表示上诉。
说法
法院:不担责需要有充分证据
此前曾有46户业主提交证据,试图证明他们与坠物一事无关,但最终法院只认定其中15户证据充分。记者注意到,大部分提交证据的业主都试图证明事发当天自己并不在家,对此只有证据十分充分法院才会采纳。例如有业主提供了自己当天前往外地旅游的车票、在旅游景点的照片等完整的证据链以此证明自己不在家。而有些业主虽然提供了一些诸如车票、上班打卡记录等方面的证据,但法院认为有些是复印件、有些是孤证、有些人证开庭时未到场……这样的证据都无法认可真实性,也最终未被法院采纳。
反映
原告:希望执行能尽快到位
对于判决结果,受害人家属表示比较满意,受害人妻子称,不是希望能拿到多少赔偿款而是希望能对死者有一个交代,也对社会有一个警示。由于被告人数众多,也知晓很多被告对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因此受害人家属表示,有些担心判决能否尽快执行到位。
被告:结果预料之中仍觉得冤枉
判决结果出来后,有几名被告业主留在法庭试图讨要争辩。一位业主表示,业主们为此事建了个群,对这个结果已有准备,但是多数业主心里还是觉得冤枉,“毕竟是绝大数人为某一个人背锅。 ”
分担到每一个人头上的赔偿款并不算特别多,很多业主也因此表示没有精力上诉。不过还是有家庭条件不好的业主不愿意赔偿,也有业主对自己提供的证据未被采纳表示不理解,这部分家庭表示或将上诉。
原告律师:希望规范高层居住行为
对于判决结果,原告代理律师李长志也表示满意,他认为判决结果与预期相一致,物业担责比例高于其之前预想,赔偿金额符合法律规定与原告诉求相差无几。李律师表示,希望各被告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多些包容和理解,同时更希望此案能实际影响到人们今后的生活,“其意义在于今后进一步规范高层居住的行为,提高安全居住的系数,引起全社会对高层住户规范行为的重视。 ” 记者李萌
焦点:此案中,物业该承担多大责任?众多被告业主该承担多大责任?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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