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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想省心?甩手掌柜当不得

大江晚报 2017-12-27 01:45 大字

本报讯又到年末,是新房交付的高峰期。新房要装修,工作丢不开,不少市民选择将装修工作一股脑甩给装修公司,自己乐得清闲当“甩手掌柜”。而装修想真正省心,还需业主及时跟进,否则出现问题,就糟心了。近日,芜湖市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装修纠纷案,市民白某装修入住后,因装修电路存在缺陷短路,导致白某家中的电视、电脑等众多电气设备损坏,与装修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白某将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经开区法院工作人员伍姗姗介绍,2015年6月,白某与某家装设计公司签订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销售合同》一份,双方约定由该家装设计公司对白某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修中,白某并未多加监督。家装设计公司完成合同规定的装饰装修工程后,白某入住后就发生了电路短路事故,家中电视机、电脑、电饭锅等多种电气设备被损坏。

事后,白某多次找该家装设计公司主张权利,家装设计公司只对电路进行了维护修补,对其它损失未予赔偿。白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该家装设计公司不认可白某的损失是由于装饰装修行为所导致的。

经开区法院审理认为,作为一家专业装修设计公司,应当保证其铺设的线路不存在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而该装修公司疏于安全防范义务,以致在水电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电路短路事故,致使白某的家用电器受损,该家装公司应负赔偿责任。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所负责任,依法酌定该家装设计公司赔偿白某的电器损失3000元。本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目前,装修业主与装潢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高发。广大业主在装修时首先要找一家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同时,在装修过程中业主不能图省心,应当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及时和家装公司进行沟通,并在工程结束后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家装公司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负责,尽量做到工程进展中双方有商有量,同时对施工质量严格把关,避免装修纠纷发生。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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