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失业保险出“励志”新招
本报讯 10月26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引导和鼓励企业职工提高职业水平,发挥稳定促进就业的作用,现在失业保险可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并给予对应补贴。
记者了解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此项补贴。要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领时累计缴费36个月(含)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申报方式上,在网络申请渠道尚未开通前,职工可在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企业所在地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表格申领。后面开通网上办理后,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申领。县区经办机构通过与市级信息比对,以及对证书的核查,确定资格并上报职业培训部门审核,后者于7个工作日进行确认,并于官网公示。无异议的,每月28日,通过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金发放至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具体到补贴标准,职工个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的,补贴2000元。同时,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倾斜。本市职工个人,取得省制定的相关目录内证书的,补贴在规定基础上再上浮50%,最高增补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失业期间取得证书,已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免费培训取得证书,且所在企业已享受过补贴的,个人的补贴减半支付。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不同职业(工种)也可按等级分别申请。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也可申领。
记者 程茜 实习生 杨雪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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