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知假售假 难逃重罚

大江晚报 2017-09-21 01:01 大字

本报讯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总有人为了“发财梦”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假烟流入市场不仅侵犯正规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更严重危害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日,芜湖经开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经开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丁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间,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假冒“芙蓉王”牌、“玉溪”牌、“云烟”牌注册商标的卷烟共计660条,并汇付相关款项6万余元。丁某所购买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现已全部销售。经依法鉴定,涉案上述三款卷烟市场销售价格均为230元/条。被告人丁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48700元。案发后,丁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知假售假”,销售金额近15万元,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许静茹 魏妍

新闻推荐

观《开学第一课》有感

9月1日晚,我如往年一样,坐到了电视机旁,观看央视播出的《开学第一课》。今年的主题是“中华骄傲”,共分为“字以溯源”“武以振魂”“文以载道”“棋以明智”“丝绸新路”五个章节。每个章节都能让我...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