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全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举报的通告
为打造近悦远来的城市生活环境,贯彻落实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现场会精神,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住宅小区内各类违建行为,市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即日起受理全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举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区域
全市范围内。
二、受理举报对象
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住宅小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三、受理举报渠道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皖事通APP、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方式举报全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线索。
(一)受理举报皖事通App:市民通过登录皖事通App,选取左上角“芜湖市”,查找“随手拍”功能,点击进入“芜湖城管欢迎您”页面,再次点击“随手拍”,进入选择“违法建设”问题类型,完成对涉违线索的问题描述、图片上传和位置信息等数据录入,点击“提交”即可。
(二)受理举报邮箱:whwfjsjb@163.com。
(三)受理举报电话:(附后)
四、线索核查处置
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到场予以核实并依法查处;涉及其他部门有关事项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移交部门。
五、线索查处公开
凡受理的违建线索在依法核实查处后,将第一时间通过“芜湖城管”微信公众号和芜湖城管局网站(网址:cgj.wh.gov.cn)等载体予以公开。
六、举报处置原则
(一)真实有效原则。举报人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提供违建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形等基本信息,因举报人提供线索不明,或者“撒网式”举报,影响受理和调查工作正常开展的,视为无效举报。
(二)依法查处原则。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属地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市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支队跟踪督办;无正当理由不予及时调查处置的,或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举报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查实后依法追究责任。
(三)保守秘密原则。举报受理及查处机关对举报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其本人信息。对故意或工作疏忽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广泛提供线索。
全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受理举报电话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553—5858110,5012910
无为市:0553-6610244
南陵县:0553-2390000
镜湖区:0553-3812319
弋江区:0553-4116110
鸠江区:0553-5765691
湾沚区:0553-8791261
繁昌区:0553-7601229
三山经济开发区:0553-3918132
经济技术开发区:0553-5841257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0553-5012910
芜湖市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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