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视频被婚庆公司弄丢 小夫妻起诉要精神损失费

大江晚报 2021-03-23 00:49 大字

本报讯婚礼是每一对新人一生中最重要最珍贵的时刻,婚礼视频承载着最美好的回忆。婚礼不可重来,一旦婚礼视频丢失,对于新婚夫妻来说,是不可承受的巨大遗憾。南陵县新婚小夫妻朱某某与周某就因为婚庆公司的大意疏忽丢失了婚礼视频,小夫妻一怒之下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服务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近日,南陵县法院受理了该案。

2020年10月4日,是南陵县朱某某和周某结婚的大喜日子。为了让婚礼隆重喜庆并记录下这珍贵的一刻,夫妻俩于2020年6月就与南陵县某婚庆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该婚庆公司在婚礼仪式当天为其提供主持、摄像、化妆及车花装饰服务在内的四项婚庆服务,费用为5000元。

婚礼仪式举行当天,婚庆公司如约提供了上述服务,原告夫妻也足额支付了服务费。婚礼结束后不久,小夫妻却从婚庆公司得到消息:婚礼视频的原片丢失了。朱某某和周某十分生气,在与婚庆服务公司协商无果后,向南陵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服务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本案的承办法官认为,原告朱某某、周某与被告南陵县某婚庆服务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南陵县某婚庆服务公司由于自己过错未能按约定向原告提供婚礼视频,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认同的调解协议。被告婚庆公司承担了违约责任,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承办法官表示,举办结婚典礼仪式是我国传统的婚俗习惯,婚礼仪式视频对新人来说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加之婚礼仪式的特殊性和不可重复性,其价值不能仅仅以摄像和制作视频的成本来衡量。本案中,被告某婚庆公司将婚礼影像丢失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给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精神损害。法官提醒广大婚庆摄像人员:摄影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后期制作中要认真负责,以确保新人的幸福时光被永远珍藏,避免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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