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4号

芜湖日报 2020-09-15 00:35 大字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老三小周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不得以挂靠方式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在国土资源市场领域中有失信行为及失信惩戒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竞买。

三、公告及报名方式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9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偿使用股4030室获取。

3、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9日(工作日),向我局有偿使用股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6时。

4、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即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10日。

6、摘牌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7、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及摘牌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六楼(籍山大道人武部大楼东侧)

四、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不得增加股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开发程度

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三)配建要求

1.退让区绿化由开发单位出资建设,S1地块主河道水系、支河道水系围墙不得占用水系退让区和古桥保护范围,退让区内不得建设小区车行道,可建设绿化和人行步道,S2地块退让区沿水系一侧绿化宽度不得小于8米。

2.S1地块主河道水系与支河道水系的围墙外退让区用地及古桥保护范围只能作为城市公共绿地或者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同时S1地块主河道水系和支河道水系退让区应建设一条人行游步道与古桥保护范围内相连,并对外开放,建成后无偿移交县市政管理部门。

3.S1地块主河道水系退让区、支河道水系退让区内景观及水系整治和古桥保护范围须结合后港河湿地公园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及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景观、水系整治、清淤、游步道等内容,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负责深化设计和建设,景观设计须取得县市政管理部门、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建设,建成后对外开放范围须无偿移交政府,并与小区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到位,纳入地块综合竣工验收。

4.S2地块北侧配建范围内须配建一条12米宽的道路及绿化景观,道路与茗桂华庭二期、三期之间道路相连,道路及绿化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和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设计、建设,道路及绿化景观设计须取得县市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建设,与建筑主体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到位(纳入地块综合竣工验收,由县城管局负责牵头建设监督管理),需对外开放,无偿移交政府,道路列为城市道路使用,围墙可设置在配建道路旁。

5.由于茗桂华庭二期、三期雨污水管线途经本项目地块排放至周边水系及污水管网,本项目地块建设时仍须保证茗桂华庭二期、三期雨污水排放通畅。

6.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配置好社区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00㎡(含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社区服务用房须集中布置,不得与住宅合建,卫生服务站应设于建筑一层,建成后无偿提交政府;物业用房设置面积需满足《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要求;社区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7.具体要求详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

地块内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0米;注重沿龙池路及湿地公园景观设计效果,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做好地块四周及建筑的亮化设计。

(四)竞买约定

1.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2.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增价幅度:10万元人民币。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支付50%土地出让金,剩余50%在6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依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5、净地交付。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6、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合同定金,剩余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开工时间以规划建设方案批准之日起计算。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每日1‰的比例进行处罚。

8、挂牌时间前20分钟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9、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10、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1、竞买人提交资料时可向我局索取竞买保证金账户。

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挂牌须知执行。

咨询电话:0553-6820960 网址:http://www.nlx.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http://whsggzy.wuhu.gov.cn/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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