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芜湖日报 2020-04-24 00:36 大字

1、因下列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并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南陵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4月23日

新闻推荐

培育特色农业产业

近年来,南陵县大力扶持和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并结合“菜篮子”工程建设,着力发展特色农...

南陵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陵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