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家庭收入不好核查咋办?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20-04-21 11:06 大字

■ 本报记者胡明兵

农民的家庭收入组成比较复杂,申请低保时,有关部门很难查清其家庭经济状况。能否解决这一问题,就成为能否顺利办理低保的关键,记者近日在帮助一读者咨询此事时,了解到基层的一种做法,或可借鉴。

4月13日,南陵县何湾镇一读者向记者反映,她的姑姑郑某和姑父胡某生活极度贫困,但迄今为止,镇村只给他家办理了一人低保,家庭生活还是非常困难。 “我姑姑家住南陵县何湾镇青山村。姑父患糖尿病十几年,姑姑三年前出了车祸,体弱多病,不能工作,两个儿子都离异了。”离异后,大儿子的孩子由前妻抚养,二儿子的孩子由姑姑在家抚养。姑姑的大儿子五六年前在上海出了车祸,保住了生命,但现在傻傻的,又有残疾,无经济收入。小儿子在外务工几年没回家,也没有多余的钱给家里。“我多次到村里反映情况,村里今年给姑姑的大儿子办理了低保,但姑父、姑姑的低保始终没办下来。 ”

关于胡某家的情况,青山村支部书记李汉东表示,家境确实困难,因此为他大儿子办理了低保,胡某夫妻俩的低保申报材料上报镇里时没有通过。 “我也希望可以将他夫妻二人纳入低保,但村里只能上报,没有审批权。 ”

4月15日,记者辗转联系到河湾镇民政办负责低保材料审核的工作人员。她表示,胡某家的情况她也了解,老两口身体不好,大儿子没有赡养能力,二儿子在外打工。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二儿子的收入状况没法核实。胡某说二儿子多年不回家,但不回家不代表不给赡养费。在实际操作时有两种方式核实其收入:一种是让其二儿子主动联系村委会,告知村委会其工作单位及收入、支出情况;另一种是胡某夫妇签一份承诺书,承诺其二儿子没有赡养能力,多年未付赡养费。镇村会将这些情况形成材料上报,由上级部门审核。这位工作人员提醒,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后期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承诺书不实,会追回已经发放的低保金。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该读者。她表示,会及时按照镇里要求去做,真实客观地向有关部门陈述家庭收入情况,争取能将其姑姑、姑父的低保办下来。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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