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地没协议 如今起纠纷 事发南陵县工山镇,本报协调圆满解决
[摘要]事发南陵县工山镇,本报协调圆满解决
■ 本报记者胡明兵
打工回来发现自家承包地上的耕作层没有了,地上长满荒草,南陵县工山镇童村村民徐某感到很意外。多年奔波无果后,遂向本报反映,经本报记者多次协调,4月18日,该问题圆满解决。
“虽然我现在在外打工,最终还是要回来的,没有了土地,柴米油盐都会成问题。 ”徐某4月8日告诉记者。 2015年,发现土地被挖后,她多次联系村干部,可村干部说,村里不知道这件事,是开发土地的包工头挖的,村里没法处理。不得已,今年,她到镇里反映情况,可事情始终没得到解决。
根据规定,破坏土地耕作层是违法行为,是谁冒这么大风险挖地呢?记者联系到工山镇负责处理此事的一刘姓工作人员。据他介绍,2014年,有一个土地项目在童山村实施,施工方从徐某的耕地表层取了一些土,面积约1亩,但没有达到破坏的程度,给了徐某400元作为补偿,她当时表示同意,不料现在又反悔了。
对此解释,徐某承认曾拿了400元。但她表示,首先她不知道地被挖得这么严重,不能耕种了;其次,她以为每年补偿400元,“如果说一次性补偿400元,我不会同意的。 ”通过微信,徐某给记者发来土地现状照片。记者看到,确如她所说,地上已被荒草覆盖,看上去很久没有耕种过。
记者全面了解情况后发现,挖土是施工方所为,但施工方已经撤离,双方当时又没有书面协议,一切都是口头约定,很难还原当时实际情况。记者为此多次和工山镇政府联系,毕竟项目工程是政府的工程,应该做好监管。本着不能侵害群众利益的原则,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镇村应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4月17日,工山镇政府向本报反馈了问题解决方案,徐某同意将土地流转给童村村委会。4月18日,徐某告诉记者,不仅她的问题解决了,和她同样土地被挖的另两户问题也一并得到解决,“我们都非常感谢报社的帮助,谢谢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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