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0〕第1号

芜湖日报 2020-04-20 00:35 大字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原中医院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无在国土资源市场领域中有失信行为及失信惩戒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不得以挂靠方式参与竞买。

三、公告及报名方式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室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股获取。

3、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室向我局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4、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16时(未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视为无效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5月1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10时整。

拍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六楼(籍山大道人武部大楼东侧)。

6、若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达不到三家转为挂牌程序。

(1)挂牌时间为10日,即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0日。

(2)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至11时和下午3时至5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6时,2020年5月2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摘牌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10时。

挂牌及摘牌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六楼(籍山大道人武部大楼东侧)。

四、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土地开发程度

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三)配建要求

1、商业及配套设施用地内须建设超市一座,建筑面积≥3000㎡;

2、商业及配套设施用地内另须配建一个停车位数量不小于150辆的地面公共停车场,临陵阳路集中设置,独立占地,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置在陵阳路,同时须考虑临城市道路景观效果,不计入地块配建停车指标;

3、区内设9班幼儿园一所,独立占地,无偿移交政府;

4、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含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卫生服务站应设于建筑一层,社区服务中心须在商业及配套设施用地内配建,集中设置,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5、地块内须配建一条12米宽的城市道路,分别与市政道路、碧桂园小区配建道路相连,道路设计和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负责,道路与建筑主体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到位(纳入地块的竣工验收),道路需对外开放,无偿移交政府,围墙设置在代建道路旁。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增价幅度:10万元人民币。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支付50%土地出让金,剩余50%在12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依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5、净地交付(指地块内地上附着物拆迁完毕,不含五通一平),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70%土地,剩余土地四个月内交付。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6、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合同定金,剩余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开发期限均为3年,以规划建设方案批准之日起计算。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8、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9、竞买人提交资料时可向我局索取竞买保证金账户。

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拍卖(挂牌)须知执行。

咨询电话:0553-6820960

网址:http://www.nlx.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hsggzy.wuhu.gov.cn/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0日

新闻推荐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皖0207强清1号

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张海龙与被申请人芜湖企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于2020年3月16日指定安徽籍山...

南陵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陵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