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执行“老赖”跳楼

安徽法制报 2018-11-26 13:36 大字

本报讯 因执行法官堵门,失信被执行人急于逃跑,选择从四楼跳下,哪知被小区的住户误以为小偷,而暴露行迹。11月15日,南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在上海一小区执行时,发生了这一幕。

一起标的额约45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南陵县法院经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该案被执行人贺某被南陵县法院多次传唤均未出现。11月14日,此案的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其已在上海某高档小区内发现了被执行人贺某的保时捷汽车,贺某很可能就居住在小区内。得知这一重要线索,执行法官立刻申请车辆,并带上3名法警,驱车前往上海。

到了目的地,经过一夜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确定了贺某居住的具体地址。天刚微亮,众人经过商议后,留一名法警继续盯住车辆,其他人上楼敲门。“请开门,我们是南陵县法院的!”但是房屋内却一直无人应答。执行法官正欲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试图强制进屋,突然楼下传来了惊呼,“有小偷啊!”听到楼下有人大喊,执行法官和另一名法警立刻冲下楼。看到一名男子正捂着右腿向小区门口跑去,两人立刻冲上前去将其控制,经过身份核实,正是消失多日的被执行人贺某。

原来,贺某在听到敲门的人是法官后,竟然越过自住的四楼阳台,踩着空调外机翻至三楼阳台,再跃至二楼阳台后跳下摔到草坪上。谁知这一幕都被小区里遛弯的大爷大妈看见了,误以为是小偷才大喊了起来。执行干警们对贺某的这种逃脱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在向他出示了证件后,便将贺某及其名下的保时捷汽车强制带往南陵县法院。

当天下午3点,南陵县法院执行局调解室内,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贺某与对方当事人就还款事宜进行了协商。一直到晚上11点,双方终于就还款金额、还款时间、担保责任等一系列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贺某承诺将在过年之前分三次把款项结清,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和谅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李青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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