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哭穷一招化解

安徽法制报 2018-06-08 11:44 大字

本报讯 2013年,申请人何某某在被执行人戴某的家具作坊里工作时被电锯割伤右手,双方就赔偿问题诉至南陵县法院,该院审理后认定戴某承担七成责任,在扣除其垫付的医疗费后再赔偿何某某各项损失6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4年时间戴某仅支付1万元,其余赔偿款一直未付。

日前,南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戴某家中将其抓获时,戴某哭穷道:我真的没钱,“ 你们把我关进去也还是没钱。”执行干警知晓戴某说的并非真话,显然不愿履行,遂依法宣读对其的司法拘留决定,并带上警车送到医院进行体检。戴某见执行干警对其执法的态度如此坚决,终于开始服软,表示愿意和解并立刻打电话让家人筹钱送过来。最终,戴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1万元,余款分期支付。

(冯陈记者黄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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