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燃放 罚款两千没商量

大江晚报 2018-03-11 02:14 大字

本报讯 2月底,南陵县籍山镇书香名邸居民小邓添了个胖儿子。3月3日上午,妻儿出院,他喜滋滋地购买烟花爆竹准备庆贺。妻子提醒他,这里禁放!城东派出所宣传好多次了,不要放了吧。”“没事!”小邓不以为然。随后楼下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爆竹声。

“110吗?我们书香名邸有人放爆竹!”南陵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举报电话响了。城东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小区,找到燃放地。此刻,现场已经无人,地面散落着大量爆竹纸屑,空气弥漫着一股硝烟味。根据居民举报,民警很快找到小邓,面对民警盘问,他尴尬地承认:“是我放的。”“你不知道这里属于禁放区域吗?面对民警讯问,小邓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其实我知道小区禁放,也明白禁放污染环境,但是……谁知道你们这么认真。”小邓的回答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当民警依《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小邓做出罚款2000元处罚时,小邓后悔不已,他叹道:“2000元啊!我的大半个月的收入,真的心疼,都是侥幸害了我,今后再也不干了。”张红宋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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