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8月23日在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池州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组成16个审计组,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遵循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等因素的影响,市本级财税部门主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支预期管理,财政收支运行基本平稳。
--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完善。坚持依法理财治税,搭建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税源信息全面摸排、涉税部门信息横向共享机制;加强与征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财税库征管分析机制,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制定预算管理及各类财政资金管理制度11个,将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制度管理的“笼子”,并按照“控总量、保重点、压一般、促规范”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积极推进项目预算的评审论证,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突出民生保障这个重点,筹措资金保障民生支出,确保社会稳定和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统筹22519万元用于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促进经济发展。一是采取适度扩大增量、着力调整存量的债务管理方式,保障棚户区改造及交通基础设施等在建公益性项目的建设,扩大有效投入;运用债务置换等方式,调整存量债务结构,减轻偿债压力,降低债务综合成本。二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减轻企业负担;按照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政策的要求,筹措资金支持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PPP模式的推广运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市政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尽管财政收支运行基本平稳,但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市本级非税收入占比较高,落实民生保障、推进各项改革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度市本级收入调整预算为421061万元,财政总收入完成4210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4.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090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1059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534694万元,实际支出5293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较上年增长1.2%。加上上解及补助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总计105444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5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市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度市直收入调整预算为221851万元,财政总收入完成2218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6.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30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459971万元。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6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较上年下降2.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及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总计45512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84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直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标准不明确、范围不全面。截至2017年5月,池州市未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相关办法,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无具体标准,且部门出资的国有企业由部门监管,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较慢。一是支出的集中度较高。2016年11月和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89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7.2%;二是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等23931.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2%。
2.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1)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一是专项资金163.64万元未及时拨付。二是专户往来款项余额较大,清理清收力度不大。
(2)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是非税收入49.95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15个部门预算调减总额298.7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7%;三是部门支出存在票据要素填列不全、大额印刷费支出无合同、无清单的问题。
(二)政府性基金等三类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40700万元,支出237873万元,年终结余2827万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880万元,支出5880万元;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909.1万元,支出55209.8万元,当年结余4699.30万元,滚存结余123480.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60万元,仅为年初预算的16.3%,较上年下降77.4%。
二是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程序缺失,调整预算数59万元未见相关依据。
(三)地方税收收入预算执行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市地税局组织税收收入85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受“营改增”因素的影响,同比降幅较大。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企业欠缴税款12630.58 万元。2016年底,市直59家欠税企业共计欠税12630.58 万元,同比增加4.4%。其中历年欠缴11157.55万元,占88.3%;37家房地产企业欠税12354.63万元,占97.8%。
2.船舶车船税征管工作不到位。根据市地方海事局提供的2016年船舶登记信息,经审计测算,2016年全市应征未征船舶车船税286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督查力度、推进信息管税、落实委托海事管理机构代征船舶车船税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管委会正在采取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等措施加以整改。
二、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70.5亿元,其中:市直74亿元,江南集中区64.2亿元,九华山风景区15.5 亿元,经济开发区15.7亿元,平天湖风景区1.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部分债券置换资金拨付进度不快。江南集中区管委会2016年债券置换资金241739万元,至2017年5月,仍有35566万元未拨付。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江南集中区管委会商市财政局加快债券置换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债券结余资金的支付进度。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水务和市林业两个部门,审计结果表明,两个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三公”经费持续压减,但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
(一)资金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市林业局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市水务局储运站房租收入未按规定缴入非税专户;市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主体不合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市水务局部分服务采购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履行分散采购的审批程序。
(二)公务支出管理不规范。市水电勘测设计院自行发放项目奖58.79万元;市水电勘测设计院、黄湓闸管理所等单位违规公务接待支出13.18万元;黄湓闸管理所将30.35万元公务支出通过出纳个人存折支付。
(三)工程推进进度缓慢。由市水务局作为业主单位的白洋河下游堤防工程因征迁等原因,推进进度缓慢。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从加强支出和资产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规范规费征收主体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自行发放项目奖、违规公务接待支出问题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拉动了经济的增长。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由于部分公租房项目停建或进度缓慢,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超过1年未使用的财政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较多;江南产业集中区、平天湖风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计204.62万元公租房租金等收入未缴入保障房专户。
二是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市本级部分已办理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时间超过一年,市保障办及“三区”管委会共计欠收房租83.58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从加强对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目前,保障房审计整改率达到80%以上。
五、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城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市生态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市天泰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市城投公司和市交投公司
一是工程未及时办理结算(决算)、产权登记。市城投公司5年以上未办理结算手续的项目88个,占总项目个数的30%。市交投公司大中修工程已竣工10个,付款比例达95%,但未完成项目决算审计。S321江口至秋浦河段改建工程、济祁高速公路池州连接线秋浦河西岸道路工程,已完成验收并办理项目决算审计,但未及时办理财务结算和产权登记。
二是部分资产核算不当。市城投公司和市交投公司分别有6.84亿元、0.36亿元资产账务处理不当或将公益性资产记入公司固定资产。
(二)市粮食局下属企业
一是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市生态公司在帐外用房租收入抵扣餐费等支出20.6万元,且房租收入未申报缴纳税费。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市生态公司7000吨省级储备粮因市场和质量原因造成经济损失312.67万元。三是支出管理方面,两家公司的费用、工程款等支出均由原市粮食局负责人审批。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从规范企业财务收支和资产核算、加快办理项目结算和竣工决算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在帐外用房租收入抵扣费用的问题,移送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有关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正在部署和积极整改。
六、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算(结算)审计情况
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在完成8个项目决算审计的同时,重点开展了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等13个项目的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汇景北苑、九华山大道、东湖路3个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一是项目资料提供不完整。在项目开工建设2-5个月后,仍未提供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需要提供的如立项审批、招标文件等主要资料提供不完整、不及时。二是施工过程中图纸设计变更、调整较多。三是合同内容不完整或约定的条款未执行。施工合同中未对工期延误情形明确处罚措施,建设单位也未按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进行考勤。
(二)其他重点项目
G318南陵界至青阳段改造(一期)工程部分工程设计变更未按程序办理报批;秋浦河大桥东岸接线工程部分合同暂定价及实际施工内容未及时办理签证进行确认。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从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和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完善合同内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督促整改。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通过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不断规范工程管理。
七、调转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拨付情况。2016年省拨该项专项引导资金9000万元,其中: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定分配到企业和项目的资金4219万元,由各管委会切块分配的资金4781万元。截至2017年6月,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工业园区尚有985.08万元已明确分配给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未拨付,同时切块资金也未形成正式的分配方案。
(二)全市商品房去库存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全市商品房去库存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表明,池州市制定的商品房去库存政策,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去库存效果明显,但去库存结构不平衡。截至2017年3月,全市非住宅商品房库存120.45万平方米,库存去化周期为79.77个月,且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和东至县。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从加快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非住宅项目布局、鼓励企业自持物业和个人购买存量房等方面提出了建议。目前市政府已出台促进主城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政策;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工业园区正在按程序推进专项资金的拨付和分配工作。
八、审计建议
(一)健全经济运行情况综合研判机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综合研判财税金融政策和产业结构及发展态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测算年度预算收入;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定期分析和通报机制;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和建设项目执行进度的督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
(二)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本的管理。摸清国有经营资本底数,并分类建立台账;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交标准标准,规范管理;优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结构,增加资本性投入,减少纯经营补贴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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