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土保持 建设人民城市
近年来,芜湖市围绕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加强水土保持工程治理,优化水土保持审批流程,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促进水土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并进。
一、加强水土保持工程治理,美化人民城市
2019年以来,芜湖市先后在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和繁昌区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0条,完成综合治理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投资约1.5亿元,开展了河道综合整治10条,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投资约5亿元,通过综合治理,生态成效显著,2021年底,芜湖市水土保持率为96.32%。
治理后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环境大大提升的同时,乡村旅游业也蓬勃发展,涌现出一批生态观光农业和网红打卡点。湾沚区红杨镇和平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整治后,在小流域重要节点处,建成了玫瑰谷花海园地、房车宿营地、窑洞宿营地、汽车公路赛道、特色蔬果采摘园、管家式蔬菜种植地等,成为全市及周边地区节假日游客必去的旅游景点。2021年接待旅客近百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上亿元,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2021年8月,湾沚区红杨镇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乡村旅游重点镇,成为乡村振兴的典范。
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成功申报了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2022年湾沚区正在申报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水土保持工程让山更清、水更绿、城市更美。
二、优化水土保持审批流程,服务人民城市
为进一步提高芜湖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效率和建设质量,芜湖市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水利部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创新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和方法。一是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芜湖市省级以上开发区9个,全部执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政策,开发区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部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管理,2021年度,市级审批的开发区49个项目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二是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网上申报,简化程序,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提高工作效率。2021年,网上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80个。三是加大政策宣传。针对生产建设项目,主动上门宣传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发放水土保持告知书,指导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升人民城市
一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为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019年以来,芜湖市共开展水土保持检查40多次,检查项目500多个,查处未批先建项目约50起,及时进行了整改。2021年会同交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确保生产建设类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二是落实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市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所有市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监测、监理和验收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档案。生产建设类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同其他专项验收同时完成。推动建立部门协同的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和“河长制+水土保持”等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水土保持“管家”服务等,形成工作合力,水土保持工作实现事前强方案,事中重落实,事后强监管。三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两单”制度。2021年依法列入一家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为“重点关注名单”,并在水利行业、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让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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