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两口罩卖家被罚款
本报讯 不少企业、商家喜欢用“蹭热度”的形式打广告、做宣传,但是要注意有些“热度”可不能随便蹭。由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的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正在进行中。为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1月18日公布了安徽省奥林匹克标志执法典型案例,其中芜湖市就有两个商家未经许可,售卖近似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标志或国旗、奥运五环图案的口罩,均被处以罚款。
2021年8月2日,弋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凹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销售印有近似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标志的口罩。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未获得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许可,在某网络平台网店自2021年7月28日起销售印有近似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标志的口罩,累计销售1151单,涉案金额5000元。当事人通过电商平台店铺销售页面发布产品广告“正品2021奥运会中国队同款口罩含熔喷布一次性三层防护防粉尘飞沫”等虚假广告。该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没款16984.11元。
2021年8月9日,繁昌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繁昌区思琪商店涉嫌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在某网络平台开办的网店上售卖印有国旗和奥运五环图案的口罩。当事人上述行为并未得到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的授权许可,当事人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经营额为9911.78元。该局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
特别提醒,奥运元素固然吸引人,但千万不要蹭“热点”、打“擦边球”,短期经济收益虽可观,但侵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行为终会受到法律制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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