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公 告

芜湖日报 2022-01-02 00:52 大字

因新港镇矿区1000万吨建筑骨料运输廊道建设项目建设需要, 新港镇克山村、克里村、新东村周边地段的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移具体范围:

克山村S457(大克山南面)至马山(新东村交界处);克里村蒋村山至S457龟山路口;新东村大克山至西山河韦村山处。

二、迁坟时间:

自2022年1月2日起至2022年2月29日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墓,由我单位自行处理。

三、迁坟地点:

新港镇公益性公墓或其他自选墓地。

三、补偿标准及手续办理:

补偿标准:按《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昌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繁政办〔2019〕5号)执行。

手续办理:被迁移坟墓所在村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联系人:朱晓磊

联系电话:0553-7332518

特此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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