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繁自然资规告字[2021]20号
单位:平方米、万元
经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上述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起始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7日(工作日)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7日(工作日)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繁昌分中心(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五楼);拍卖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15: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即转为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92万元,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8时至2021年11月6日15:30,地点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申请截止时间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挂牌不设底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四)竞得人须向繁昌区政府提供在地块内建设的约900平方米(具体以测绘面积为准)商铺用于经开区征迁安置,户型在64平方米左右,共计14套,本次回购房源原则上在农贸市场南侧按联排方式进行回购,具体位置在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前确定,回购价为5500元/平方米。付款方式为:农贸市场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房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剩余房款。具体事宜由芜湖市繁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竞得人另行约定。
(五)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二)联系电话
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0553-7864230;
2.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0553-7916851。
(三)联 系 人
查女士、 强女士
(四)开户单位
芜湖市繁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号:34001676108053004210。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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