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芜湖日报 2021-09-11 00:37 大字

因下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户,已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速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我局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姓名许可证号

操世广340204101438

繁昌区烟草专卖局

2021年9月10日

新闻推荐

范马村生活污水送进城处理

本报讯8月22日上午,繁阳镇范马村牌坊村民组S339道路一侧有两名工人正在埋设污水管道。他们一边认真施工,一边盛赞政府为村...

繁昌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繁昌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