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全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二条 “硬核”举措细则落地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在50%的基础上稳步提升、创建50所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记者从芜湖市教育局获悉,芜湖市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城市能级为总目标,针对芜湖市教育的“入园贵”“优不优”“同质化”“培训乱”“教师忙”“作业多”“家长累”“接娃难”“睡眠少”“体质弱”“抗压差”“手机控”等12个问题对症施策、精准发力,出台了《芜湖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实施导则》,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期待,把基础教育作为基本民生和未来工程,加快补齐教育领域短板弱项,推动芜湖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小学“双减”保驾护航,让教育成为江城建设“人民城市”的幸福样本,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据悉,今年3月份,芜湖市出台《芜湖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对2021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进行部署,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心理健康和体质等多方面管理,以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改革的方向有了,但如何使教育发展改革真正落地落细?今年以来,芜湖市通过征求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意见,最终在《芜湖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的基础上,结合芜湖市实际,从强化可操作性和可监督性等多角度研究制定出台了《芜湖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实施导则》,将通过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督导工作,细化十二条具体举措,通过找准“小切口”、打好“组合拳”,确保“双减”政策在芜湖落地见效,为芜湖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用实践践行着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庄严承诺,也用行动践行着“人民教育为人民”的不变初心。
据介绍,《芜湖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实施导则》将于近期推送至学校层面,成为芜湖市各大学校落细落实“五项管理”的指导手册。
关注解决“入园贵”问题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在50%的基础上稳步提升。合理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无证园治理。
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一律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支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引导民办园普惠性发展。坚决抵制学前教育小学化;推进学前教育课程游戏化;鼓励集团化办园。加大幼儿园专任教师补充力度;完善幼教职称评聘制度;加强幼教师资培训;加强名园长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成本分担体系,合理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合理制定普惠园收费标准。
关注解决“优不优”问题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快推动中心城区18所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切实提高学校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推进城乡间、校际间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加大乡村教育集团化覆盖,加强城市薄弱学校扶持力度,全力推进新建学校优质办学。
到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力争达到60%;到2025年,优质教育资源力争达到全覆盖;支持繁昌区率先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
关注解决“同质化”问题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
严格按照“申报一所、审核一所” ,“成熟一所、创建一所”的思路,结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支持四所普通高中申报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芜湖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积极稳妥推进新高考背景下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关注解决“培训乱”问题
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依托教育部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信息化管理,实时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和学科类培训班详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构建以专项治理、网格化巡查监管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突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中唯利是图、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分步治理,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与金融部门合作,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制,防止随意涨价、提前收费,降低举办者单方面终止培训,卷款走人的风险,以保障消费者利益。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行使用规范性合同文本,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推进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我管理。
关注解决“教师忙”问题
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解决好“教师忙”的问题。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关注解决“作业多”问题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建立全市中小学课外作业监测和公示制度。采取集中监测、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电话访问、暗访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课外作业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面实施中小学作业管理“六要”“六不得”。要建立作业监管统筹协调机制;要加强作业布置质量研究;要注重作业总量的学科平衡;要控制作业完成总时长。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要建立作业管理家校社会协同机制;要加强教师作业管理工作考核。
不得布置超过课程标准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简单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不得布置超过时长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检查或代为评改的作业;不得布置统一的网络作业或通过网络下载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的作业。
关注解决“家长累”问题
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严格执行中小学作业管理“六要”“六不得”操作。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引导家长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学校和教师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合作,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家校互动平台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作业观、教育观和成才观。
关注解决“接娃难”问题
全面实施“三心工程”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及学校,对有需求的学生开展校车接送服务,并加强校车安全规范管理。
有食堂的中小学可采用食堂供餐;不具备条件开办食堂的学校,根据需求由学校、学生监护人代表自行按照竞争方式从符合资质配餐单位中遴选确定配餐企业。
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主要通过在教室简易午休解决。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也可安排适宜的活动,丰富学生午间生活。
凡有托管需求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学校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学校要充分利用好各类校内外资源,借力“芜湖智慧教育平台”和“阳光云课”,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保障课后服务开展,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关注解决“睡眠少”问题
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要实现小学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
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午休形式,创造午睡条件,推进学校空间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利用图书馆、小剧场、专用教室、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创设学生午休条件。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关注解决“体质弱”问题
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各学段学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实现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下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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