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自己投资企业偷排百吨污水 生态环境部门已开展专项调查

大江晚报 2021-02-02 08:09 大字

本报讯 近日,互联网上出现一则“一男子举报自己投资的企业一次性偷排百吨重金属污水”的信息,引起了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记者获悉,目前,该局已经组成专项调查组,并于1月19日对被举报的企业——芜湖市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涉环境问题开展调查。2月1日,记者从被举报企业所在地的芜湖市繁昌区生态环境局获悉,调查仍在进行,调查结论很快就会对社会公布。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之前公开表示,调查组已经在对网络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做全面核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如发现该公司或相关单位存在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问题,芜湖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近日有媒体报道,举报人徐某军从事环保工程多年,徐某军自称,2018年,他通过与芜湖市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投资1000多万元,但此后他发现了该公司涉嫌环境违规违法,因此与公司有关负责人产生纠纷。他于2020年6月向原繁昌县生态环境分局举报皖恒公司违法生产、违法排污问题。据称,徐某军目前因罹患了脑溢血,大部分记忆丧失。举报系由其妻子以其名义发出。

记者在一份2020年6月5日发出、编号为“繁环行受2020年3号”的行政程序受理告知书中看到,原繁昌县生态环境局受理了徐某军对芜湖市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的投诉,并表示将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受理,在30日内给出处理结论。2月1日,记者查询了权威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家全名为“芜湖市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的企业,成立于2000年12月6日,注册地位于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包括电镀加工、电镀设备维修、电镀材料、电镀技术开发咨询等。在“股东及出资信息”栏目中,记者发现,该公司股东只有两名梁姓自然人。目前引起关注的徐某军并不在股东名单中。

“行政处罚”一栏显示,该从2016年到2018年,四次被原繁昌县生态环境部门处罚,处罚理由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规避监管超标排放含重金属生产废水等。”

记者还发现,2018年6月29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以“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碧水长江”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个安徽检察机关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检察院办理的芜湖市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梁尚水污染环境案。

2017年11月16日,繁昌县法院一审认定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万元;梁尚水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后梁尚水上诉,2017年12月27日,芜湖市中级法院判决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万元;梁尚水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月1日,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在回答记者问询时表示,他们目前不便过多表态,但徐某军相关举报不实,举报一事背后有隐情。记者将继续关注这起离奇的“自己人举报自家公司”的网络生态环境投诉的进展。

记者 夏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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