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繁民公告〔2020〕1号 )

芜湖日报 2020-11-16 00:49 大字

繁昌县新港畜牧业协会、繁昌县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繁昌县星耀足球培训学校、繁昌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阳光星启航艺术培训学校、桃冲快乐幼儿园、繁昌东方幼儿园、繁昌东方少儿艺术培训学校、繁昌县双港幼儿园、繁昌县装饰建材行业协会、繁昌县杏湖科普产品开发协会、繁昌县羽毛球行业商会:

因你单位连续两年以上(包括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依法予以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它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请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如无需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部门: 芜湖市繁昌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联系电话:0553-7863013

邮政编码:241200

芜湖市繁昌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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