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督查“小微权力”
本报讯(记者 陈旻 通讯员 柳程希)“全县95个村(社区)已完成‘小微权力’网络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全覆盖。” “部分村(社区)惠民信息公开未隐去群众隐私信息,财务公开无票据图片或图片过于模糊,村集体资源公开信息不全,未做到应填尽填,个别村(社区)财务公开滞后,财务公开信息少传、漏传、错传现象突出。” 这是繁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全县“小微权力”建设情况开展督查时的一幕。
今年以来,繁昌县深入推进“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13条具体举措,从规范清单管理、提高公开水平、健全监督机制、完善保障机制等4方面进一步提高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构建县纪委监委统筹监管、镇党委全面领导、职能部门业务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委员具体监督、镇纪委依纪再监督的“五级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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