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 曾任繁昌县令的北宋宰相

芜湖日报 2020-04-13 00:56 大字

蔡确(1037年~1093年),字持正,福建晋江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曾任繁昌县令。

蔡确官至右丞相。为政时积极推行王安石变法,是变法中的坚定改革派,但在其生前和死后均遭受攻击,并被《宋史》列为“奸臣”,是宋代一位争议较大的历史人物。其府第在今泉州市区东街菜巷,即因蔡确所居而称为“蔡巷”,后讹传为“菜巷”。

少有才气志向大

蔡确少时很有才气,诗文俱佳,享有泉州才子的称誉。蔡确未及第时曾在泗州道中山寺读书。僧人看他不过是一介书生,日久生厌,巴不得他早点离开。蔡确以书舍前的丛竹即兴题诗:“窗前翠竹两三竿,潇洒风吹满院寒。常在眼前君莫厌,化成龙去见应难。”他以竹自况,并以“化成龙去”抒发他的远大志向。从此,僧人对他刮目相看,再不敢小觑。

民间流传《梦为宰执》的故事,说的是蔡确少年时曾梦见自己要做宰执。梦中有人对他说:“等到你父亲考中状元时,你就可以当宰执了。”后来蔡确果然做了宰执。

北宋嘉祐四年(1059年),蔡确登第进士。初任京兆府邠州(治所在今陕西彬县)司理参军。

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蔡确任太平州繁昌县令。第二年,蔡确在其舍后辟废地筑北园,建有翠云亭、缥缈台、射亭等建筑物,使之成为风光优美的游览胜地。他还亲自撰写《北园记》,刻石立碑,“以遗来者,使得考其所自”。现碑已无存,而碑文收录在清道光《繁昌县志·艺文志》中。《繁昌县志》记载他“筑北园邀迪赋诗为乐”。后萧云丛《太平山水诗画》绘有十三幅繁昌山水画作,其中有一幅《北园载酒图》。

不久蔡确改著佐郎知陕州阌乡县事。一次,陕西宣抚使韩绛来视察,蔡确在宴会上赋诗致辞,其中有“儒苑昔推唐吏部,将坛今拜汉淮阴”之句,以唐朝文坛领袖吏部尚书韩愈和汉代开国将领淮阴侯韩信两位韩姓历史名人,来称赞眼前这位韩姓宣抚使。据清梁章钜《楹联丛话》卷一载,韩绛看了这副称赞他的文才武略的切姓对联,“极喜之”,“以为材”,后来举荐蔡确到韩绛的弟弟韩维担任府尹的开封府当管干右厢公事,梁章钜还称赞说:“此亦后来赠联切姓之滥觞也。”

蔡确到开封府就任时,韩维已卸任升就御史中丞。接任府尹的刘庠到任,按开封府的旧例,属下幕僚在新主官到任时要行“廷参之礼”,“趋行”上庭阶,向新主官唱喏。但蔡确不肯行这礼节,说这个礼节是五代动乱时藩镇聘用幕僚时行的,入宋后其他地方都不用了。本朝太宗和真宗即位前都任过开封府尹,当时幕僚与之尊卑太殊,乃有此礼。神宗称赞蔡确熟悉典故,王安石举荐蔡确改充三班主簿,进入朝廷办事机构。不久,再经邓绾推荐,升任监察御史里行。

为政明察厉变法

蔡确为政颇有争议,《宋史》称他“有智数”,“皆以起狱夺人位而居之,士大夫交口咄骂,而确自以为得计也”。蔡确生活的年代正是北宋王朝内忧外患时期,北方大士族对土地的兼并肆无忌惮,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加剧,改革势在必行。北方大士族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攻击态度,他们指王安石集团为奸臣集团。尤其是元丰、元祐年间,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与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之间斗争十分激烈。身处政治漩涡中的蔡确,由于其为人崇尚权谋,在位时对其政敌残酷打击,树敌过多,加之他又是王安石变法的中坚人物,因此,在王安石变法失败后,蔡确等改革派成为保守派攻击的重点对象,并被列为“奸臣”。

北宋御史台官员位不高而责重,以监察弹劾百官为己任。蔡确在御史台任职长达九年,做遍御史台所有职事。有史料记述受他弹劾过的官员多达二十多人,有的是反对变法的,也有变法派成员。参与审决重大诏狱数次。因其忠于职责,办事明白高效,被宋神宗看重。

蔡确长期在御史台任职,弹劾治狱是他的本职工作。《宋史》说他“锻炼成狱”,“追逮遍四方,锻炼岁余”。蔡确熙宁十年(1077年)被拔擢司农寺。王安石变法的常平、免役、水利、保甲之政,皆由司农寺颁行,司农寺成为变法重要的机构之一。蔡确主持司农寺时间不长,但进行了一系列整顿。元丰元年(1078年)冬十月,宋神宗批准蔡确整理编制的《元丰司农敕令式》,是神宗、王安石新法的重要文件。

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蔡确“自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直学士院、判司农寺,除参知政事”,进入执政圈子。拜参知政事时,左相吴充想改变新法,蔡确则引用汉朝萧何和曹参“萧规曹随”的历史故事屡加驳斥,说“曹参与萧何有隙,至代为相,一遵何约束。今陛下所自建立,岂容一人挟怨而坏之”。王安石变法得以继续推行。

元丰五年(1082年),蔡确官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神宗元丰改官制,此为右宰相官名)。任上,严厉打击保守派的反扑,史书载:“确既相,屡兴罗织之狱,缙绅士大夫重足而立矣。”

遭受打击屡遭贬

哲宗元祐元年,神宗年仅10岁的儿子宋哲宗即位后,宣仁太皇太后高氏垂帘主政,高后痛恨王安石变法,引北方大士族代表韩缜(韩绛弟)为右相,并用韩缜两个侄子为列卿,与蔡确相抗衡。接着,召回王安石变法时的两位反对派领袖司马光、吕公著为宰相。其后,蔡确备受迫害,逐渐远离政治核心。元祐元年(1086年)闰二月,重新回到朝廷的“元祐党人”侍御史刘挚等人弹劾蔡确担任山陵使时没有入宿为宋神宗守灵,怀有不恭之心,被罢相,排挤出朝,以观文殿学士知陈州。接着在元祐二年(1087年),其弟蔡硕(治平二年进士)因招权纳贿罪,蔡确受到牵连又被夺职,贬于安州(今湖北安陆县),旋再徙邓州(今河南邓县)。

蔡确的诗赋有灵气,他因诗文获得锦绣前程,又因诗文遭受横祸,屡屡受害。

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蔡确游览安州车盖亭,水光山色让他一扫心中郁闷,即兴赋诗十首以抒怀。据《泉州府志》载,当时知汉阳军的邵武人吴处厚,因蔡确为相前曾跟他学过赋,蔡确为相后,他给蔡确写信,要求予以举荐升迁,被蔡拒绝,因而耿耿于怀。吴处厚偶得蔡确的这十首绝句后,立即抓住机会,将这些诗加上笺注,随意曲解,无限上纲,上奏给哲宗及高太后。

高太后极为震怒,谏官刘安世乘机进馋,说蔡确“罪恶昭著,何待分析”,于是,谏官梁焘、范祖禹、王岩叟等人纷纷要求高太后马上给蔡定罪。为此蔡确被一贬再贬,先是贬为光禄卿,分司南京(今河南商丘县南)。可范祖禹认为:“蔡之罪,天下不容,”而今尚为列卿,恐怕平息不了民愤。谏官吴安诗、梁焘等人也认为处理太轻,应从严制裁。

蔡确在朝廷保守派合力围攻下,最后被再贬为英州(今广东英德市)别驾,发配新州(今广东新兴县)安置。此地当时被认为是“烟瘴最甚”,有“人间地狱”之号。就连反对变法的左相吕大防和中书侍郎刘挚也以蔡确之母年老,岭南路远,请改他处。与蔡确政见大相径庭的右相范纯仁,极力反对将蔡确流放岭南,但高太后决心已定:“山可移,此州不可移。”

蔡确被贬新州时,只有一个叫琵琶的爱妾相随,他还养了一只鹦鹉。这只鹦鹉能学人语,善解人意,只要蔡确敲一下小钟,鹦鹉就会呼唤琵琶的名字。不久,琵琶死于瘟疫,从此蔡确再没敲过小钟。一天,蔡确因事误将小钟击响,鹦鹉闻声,又呼“琵琶”。蔡确触景生情,大感悲怆,赋诗一首:“鹦鹉声犹在,琵琶事已非。堪伤江汉水,同去不同归。”

蔡确郁郁成疾,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正月卒于贬官之所,时年57岁。

沈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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