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8个月后男子过世 女子要求“继承”房产

大江晚报 2019-05-29 14: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从万春派出所获悉,日前该所为居民调解了一起房产纠纷,当事人还送上了一面锦旗。

日前,当地居民小陈走进万春派出所“报案”,他声称近来总是被女子孙某骚扰。派出所核实了解到,繁昌女子孙某与小陈的叔叔陈某同居了8个月,陈某突然于近日因心肌梗塞过世。小陈便代表陈某几位健在的兄弟,要求孙某把房子让出来。不过,事后孙某又认为自己和陈某是“事实婚姻”,也应该有房产继承权,并不断上门交涉。对此,小陈选择了报警。

对此,该所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广泛调查后,该所最终得出结论,孙某虽然与陈某同居了8个月,但是不能认定是“事实婚姻”。尽管陈某没有妻子儿女,父母也过世,但还有兄弟健在,因此其房产应该由其健在的兄弟来继承,孙某不具有继承权。不过,鉴于孙某在与陈某同居期间,承担了不少家政事务,在该所建议下,小陈代表其家族支付给孙某4万元作为报酬。孙某接受了这一解决方案,此事得到圆满解决。孙某也为民警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记者就此也向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强律师进行了了解,他表示,在此事中,孙某的确没有继承权,万春派出所处理比较妥当。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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