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集体经济 让农民腰包“鼓”起来

芜湖日报 2019-02-27 01:18 大字

□ 记者 承孝安 阮新

“人均面积少,土地分散,辛苦了一年也挣不到几个钱。”两年前,在繁昌县繁阳镇缸窑村5418名村民看来,以前赖以生存的口粮田犹如“鸡肋”,自己种不划算,不种撂荒又可惜。村民在家里耗不起,不得不外出打工贴补家用。

2017年8月,缸窑村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盘活了该村长期沉睡的资源,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如今,村民个个成了“股东”,有了新身份,享受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红利”。多项收入相叠加,村民的腰包快速“鼓”起来。

沉睡资产变成“摇钱树”

要让农民分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首先要搞清楚有多少资产。缸窑村村书记盛明付告诉记者,“清产核资就是要在阳光下晒集体家底。涉及利益分配,必须保障公平,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经过多轮村民大会审查,最终确定的股东人数为5418人,清理核实的集体资产总额164.7万元。为了促进流转后经营和解决流转后顾之忧,村里按照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总数,一人一股、量化到人、确股到户,并为股民代表颁发了“股权证书”。

在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的基础上,2017年11月23日,缸窑村股份合作社挂牌成立,以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身份,对集体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缸窑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也改变了村民个体经营、单打独斗的劣势。”盛明付说。

怎样迅速盘活资产,让其创造收益?合作社成立不久,就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寻求与同福公司合作,成立了芜湖繁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由缸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业种植大户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是繁昌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批重要试点项目。

公司一期流转土地1300亩,按照每亩567元支付租金给农民,流转来的土地全部按照“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的生态稻虾共生循环农业模式建设。其中虾苗繁育区180亩,稻虾共生精养区1120亩。基地采用沟田稻虾共生模式,推广“稻+虾”高效综合种养管理和绿色生产关键技术,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大米和小龙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村民的腰包快速“鼓”起来

“今年小龙虾一上市,就要见效益了!”盛明付给记者细细算来:2019年龙虾预计产量200公斤/亩,按照36元/公斤计算,预计收入936万元;无公害水稻每亩150公斤,按种植面积800亩、价格3元/斤计算,预计收入72万元。光稻虾养殖这一项,预计第一年盈利就达200多万元,按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占股25%计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分红50余万元。

“这就是我们的定心丸,以后就指着它分红增收了。”缸窑村村民汤德贵小心翼翼地拿出几个红本本,笑呵呵地递给记者,他手里的红本就是“股权证书”。

土地流转让缸窑村的村民尝到了甜头,除了能获得租金、分红外,还能在种养基地和合作社里务工挣钱。“我们家11亩地,光靠种地只解决了温饱,赚不到钱。现在,土地流转出去,一年租金就有6000多元,在种养基地上班每月还有3000元收入,和以前纯粹种田的日子相比较,现在的生活很满足。”说着,汤德贵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和汤德贵一样,68岁的汤修林也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现在变化真大,我做梦都没想到,像我现在这个岁数在家口就能找到事做,挣得还不少呢。”

如今,在繁昌县,实现完美蜕变的,不只是缸窑村,其辖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74个村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该县利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契机,大胆探索实践,助推乡村振兴,围绕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市场化”,摸索出了一条可推广可复制的集体、农户“双受益”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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