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纪委通报三起基层招标 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芜湖日报 2018-09-26 01:00 大字

本报讯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整治情况来看,违反招标采购规定,插手招标采购项目,利用招标采购搞不正之风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重点工程存在系统性廉政风险。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进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繁昌县重点局房建科原科长强光文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问题。2013年7月,时任繁昌县重点局房建科科长强光文在负责县经开区横山廉租房项目时,利用职务影响,为芜湖县某工程承包人王某某打招呼,致使施工单位将已发包的2万平方米外墙“真石漆”转包给王某某施工,且在施工期间,发生一起坠楼死亡事件,造成严重后果。2018年5月,强光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芜湖县湾沚镇原城南村规避招标、应招未招问题。2013年至2014年,原城南村将控制价为35.99万元的罗保圩沙坝埂水利兴修工程直接采取议标形式决定施工方,将预算价为10.68万元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直接指定供货方,规避招标,应招未招。2018年6月,时任党总支书记卓良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为县鹤毛镇桥头村虚列工程套取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桥头村采用虚报、重复申报道路修建、改造等项目名义,套取工程项目资金43万余元,其中部分用于违规报销大额差旅费。2018年7月,村党总支书记钟国理、村委会主任徐道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会计夏双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情况表明,基层招标采购领域项目集中、资金集中、资源集中,容易滋生各种各样的违纪违规问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对基层招标采购中发生的问题,要下大气力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党委,要加强对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支持对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纪检机关要牵头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与即将到来的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三查三问”工作、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等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和时序进度,加大对发现问题的研判和处置力度,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惩治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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