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执行联动合围“老赖”

安徽法制报 2018-09-05 10:55 大字

联合财政部门,在全省设置首个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借助公安临控,及时“揪住”躲避的被执行人;联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司法快查快执窗口……连日来,在芜湖市两级法院的执行“江淮风暴”中,协同联动成了执行工作的重要部分,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辖区的多个行政职能部门达成联动共识,在打击执行“老赖”的过程中形成合力。

8月23日下午5点30分,经过一天的紧张忙碌,临近下班,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繁昌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电话。民警告知执行法官前期报送协查的案件被执行人方某已经在其辖区内被控制,请法院派遣人员前去交接。得到这一消息,鸠江区法院执行局决定立即派遣执行员、法警前往。

傍晚6点多,执行干警来到派出所,见到了已被控制的被执行人方某。执行法官告知方某作为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担保人,对于案件中被告的9万余元的欠款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应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可是方某始终表示自己没有能力还款,无法履行。回到法院,执行法官继续向方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如果坚持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直到晚上9点多,在长时间的沟通下,被执行人方某的态度逐渐转变,表示愿意先归还部分欠款,联系其家人通过现金以及微信转账的方式将4万元交至法院。同时,方某也在还款承诺书上承诺,将于年底还清剩余款项。

据统计,目前,平均每周芜湖两级法院都能收到公安部门协查到“老赖”行踪的信息。

芜湖法院的执行协同联动,不仅仅和公安部门联手,今年6月,芜湖中院就联合芜湖市财政局出台意见,设置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6月19日,随着芜湖市财政局首期专项资金进入芜湖中院专户,全省法院首个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设立并落实到位。

据了解,继2017年6月成功新设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后,芜湖中院针对破产费用无落实、破产案件难启动等制约破产审判工作的不利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芜湖市政府提交了专项报告,提出了设立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建议。因在执行中常出现“僵尸企业”,没有能力提供破产必要费用,导致破产无法启动,出现僵局。专项资金的设置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促进“僵尸企业”尽快退出市场,执行工作顺利进展。

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此项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经芜湖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芜湖市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由芜湖市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用于垫付破产启动资金和补贴破产费用。6月11日,芜湖中院与芜湖市财政局还联合印发了《芜湖市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对资金来源、适用范围、支付额度、审批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6月19日,首期100万元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目前,芜湖中院联合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了司法快查、快执常态窗口,查询、查封等事项即刻办理;联合公安部门查人找车,从公安调取981名失信被执行人电子相片予以公开曝光;联合民政部门利用公租房妥善安置因强制腾退而无房可住被执行人;联合市交通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联动机制的建立,让该院尝到了协同作战的“甜头”。

·叶起胜管静宇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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