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94名农民工讨回百万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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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4月26日,最后一笔款项6.9万元到达繁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这意味着繁昌县法院为94名农民工追讨116万欠薪全部到账。与异地法院联手,历时4个多月的艰难讨薪历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执行难”,同时也体现了执行人员“破解执行难”的决心。
据繁昌县法院工作人员方雨婷介绍,2017年12月20日,申请人李某某等94人来到繁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繁昌县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其2017年3月至9月劳动工资116万元。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该公司答应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付清上述94名工人工资。后履行期届满,该公司未履行协议,94名工人依据仲裁调解书向繁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我们立即查控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财产,但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公司已经停产,除了对外出租厂房的30余万租金外,没有查询到公司名下其他可供执行的相关财产。”执行员汪国强告诉记者,“无财产可执行,这是挡在法院执行人员面前的‘拦路虎\’。当时我每天都会接到几十个工人的电话,询问案子的进展情况,背负着工人兄弟的期望,我们感到肩上责任重大。”
执行员张有民说:“为了让农民工有钱回家过年,春节前我们将已经执行到的30余万元厂房租金按比例给付了部分工资款以应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一个另案当事人的“无心之语”给执行人员提供了一个令人振奋的线索:“此包装制品公司与内蒙古某乳业有限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执行员汪国强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迎来了转机。他迅速与该乳业公司取得联系,得知某包装公司果然与该乳业公司签订了框架性协议,尚有到期货款未提取。
执行员通过执行指挥平台联系上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委托其代为提取某包装制品公司货款。在和林格尔县法院的帮助下,某乳业公司同意协助配合执行。由于该包装制品公司未向某乳业等公司提供所有货物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且按照某乳业公司内部的走账流程,需在其会计平台上添加繁昌县人民法院相关执行款汇入账户,再按照确定的每一笔货款逐项汇入。两项工作的完成,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为了能尽快为农民工支付欠薪,繁昌县法院执行员第一时间与某包装制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联系,责令其公司立即向某乳业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开具相关增值税发票,法院及时向某乳业公司提供汇款账户。
在执行法官的持续追踪下,拖欠94名农民工共计116万元的工资款终于在4月底全部到账,繁昌县法院将会在5月初为94名农民工全额发放工资款。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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