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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警用标志打男子被罚款1000元

池州日报 2017-12-11 09:15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齐斌)非法使用警用标志,不仅损害公安形象,更容易误导群众。日前,因涉嫌擅自张贴警用标志广告单,违法人员程某被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

12月6日下午,有热心网民向贵池警方反映,称其在某小区电梯内发现张贴着印有公安机关标志的小广告。接警后,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齐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拨打广告电话“按图索骥”,将违法犯罪嫌疑人程某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程某今年26岁,芜湖市繁昌县人,从事网贷技术指导工作。为增加收入,程某突发奇想,认为在放贷的宣传卡片中植入公安警用标志可以增加可信度。2017年11月底,程某通过网店预定了200张带有“警徽”标识和“警方提示”等字样的贷款广告贴,张贴在主城区多个小区的电梯内。经审讯,程某对其非法使用警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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