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直属大队查处“黑校车”
本报讯 (通讯员 曲警)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交警直属大队和乡镇教委、辖区派出所开展联合行动,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黑校车”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近日,查处了两起“黑校车”非法使用的违法行为。
6月14日,交警直属大队一中队与安兴镇教委、派出所联合排查时,在牡丹区安兴镇孔楼行政村查处一辆接送学生的面包车,核载9人,实载7人,其中学生6人,照管人员1人。现场取证后,民警将学生全部送到学校,随后将驾驶员和车辆带回大队。经过对驾驶员询问,该驾驶员受雇于当地一幼儿园,该车长期接送学生,并且有固定的路线和时间,属于未取得校车标牌使用的行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学校处10000元罚款的处罚。
当日下午6时,在安兴李集附近,该联合行动小组又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鲁RP0727的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核定载人9人,实载4人,运送的都是一幼儿园的学生,也属于未取得校车标牌使用的行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对驾驶员罚款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规定,对该学校处10000元罚款。经对该车辆驾驶人询问,该驾驶人叫郭某,于6月1日受雇于该学校,从事接送学生,年龄61岁,驾驶证已经注销,故因无证驾驶对他合并处罚,共计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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